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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7-00070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生成日期: 2018-07-16
名称: 关于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执法办案现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8-DH001)询价采购公告

关于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执法办案现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8-DH001)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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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的委托,就其执法办案现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DHJS2018-DH001】按东湖购2018B000085951号批复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DHJS2018-DH001

二、货物名称和数量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技术要求

1

东湖购2018B000085951号

执法办案现场改造项目

 1批

49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详细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1

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

4套

2

审讯软件

4套

3

身份证读卡器

1台

4

200W高清摄像机

12台

5

NVR存储主机

1台

6

硬盘

8块

7

24口千兆交换机

1台

8

执法办案管理系统

1套

9

审讯电脑

6台

10

综合审讯管理系统(软硬一体机)

1套

11

示证显示器

4台

12

服务器

1套

13

打印机

5台

14

随身物品保管柜

1台

15

安检门

1个

16

8口千兆交换机

5台

17

机柜

1台

18

声光报警器

5个

19

辅材及施工

1批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获取与售价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 7月16日起到2018年7月18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报价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五、询价保证金:

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8000元整人民币,且须在2018年7月2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账  号: 694677968

(注:询价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汇款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六、所有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8年7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二资审室。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18年7月2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二资审室。

 

采购人: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1368号鼎峰中央AB座2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67992773

电子邮箱:9531731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