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我省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和环境执法工作的有关情况。
全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充分利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及时督办群众反应强烈、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问题。截至5月底,全省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6起,与去年持平,利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共查处案件350起,比去年同期增长63.6%,行政处罚案件628件,处罚金5001.7万元。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今年我省主要组织开展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化工企业污染整治等六大专项整治。今年5月,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还组织环保、工信、水利、住建、农业等部门开展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抽调223人组成25个检查组,对长江江西段及赣江干流沿岸的5个设区市25个县(市、区)污染整治情况开展了为期10天的综合执法检查。各检查组共检查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等企业(点位)3748个,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点位)122个,各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交办,并提出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整改要求。根据25个县(市、区)上报的情况,截至目前,1225个问题已完成整治555个,占45.3%。
环境执法力度的加强,有效改善了我省的环境质量。今年1至5月,全省空气质量改善形势稳中趋好,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3.2%;优良天数比例为86.2%,较去年同期上升8.7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3%。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水质为优或良好,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0.67%,“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0.9%,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