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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1803-00096 信息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东湖区 生成日期: 2018-02-12
称: 东湖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东湖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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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东湖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东湖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红十字会本级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东湖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东湖区红十字会概况

.主要职责

东湖区红十字会是中共东湖区委管理的群团部门,主要职责是:应急救护培训及普及、三献工作(即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救灾备灾、救助关爱弱势群体、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形象展现之年。2018年区红十字会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学习,依法建会兴会出实效。二是围绕大局,深化改革出实招。三是加大力度、核心业务工作出佳绩。四是广泛宣传、人道文化传播出精彩。五是勇于创新、人道资源发展出特色。

三.基本情况

区红十字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东湖区红十字会。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2人,其中: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员1人,其他2人(长期临时工)。

四.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区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61.796万元,比上年增加6.285万元,增长11.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9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区红十字会支出预算总额为61.796万元,,比上年增加6.285万元,增长11.32%。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1.7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6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3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51%;住房保障支出1.5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9%。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6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97%;商品和服务支出20.1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区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1.7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比上年增加6.285万元,增长11.32%。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7.51%;住房保障支出1.5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9%。

(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0.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活动开支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与上年比减少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安排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85万元。其中,主要用于货物预算1.4万元;办公消耗品0.75万元;商务服务0.5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0.2万元。

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区红十字会本级

1.基本情况

区红十字会编制人数2人,实有人数2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0辆,其中定编车辆0辆。

2.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61.796万元,比上年增加6.285万元,增长11.32%。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61.796万元,比上年增加6.285万元,增长11.32%。

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1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区红十字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样式),含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东湖区红十字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