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东湖区政府
号: /201803-00088 信息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东湖区 生成日期: 2018-02-12
称: 东湖区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东湖区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保护视力色:
字体:[    ]

第一部分  东湖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办理我区属于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休审批手续以及有关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区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三)研究提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三支队伍”一起抓,在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

(五)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工作。

(八)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区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负责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九)负责全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党群、法院、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全区党群、政法部门干部调动、录用审批工作。

(十)负责军队营职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

(十一)管理区委老干部局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十三)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委员会人员组成,审批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十四)领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党纪和党规党法教育及纪律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理、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的违纪处理和党员的党纪处分。

(十五)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做好党员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七)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教育培训。

二、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三、强化党建政治功能,深入推进全域党建。

四、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经常性监督管理。

五、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六、健全完善保障体系。

七、做好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委组织部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组织部本级、区直机关工委及远程办。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数10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东湖区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区委组织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709.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9.96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区委组织部支出预算总额为1709.96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6.9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7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9.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2万元,项目支出为1253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组织事务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688.8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7万,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6%;住房保障支出8.0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7.0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8%;商品和服务支出359.758万元,占预算总额21.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区委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709.9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56.9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0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8%;对商品和服务支359.7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04%;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07%,项目支出为1253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组织事务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688.881万元,占财政拨款的98.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7万,占支出财政拨款的0.76%;住房保障支出8.038万元,占支出财政拨款的0.47%。

全部为行政运行(组织事务)支出。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7.096万元,占支出财政拨款的5.68%;商品和服务支出359.758万元,占财政拨款21.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2万元,占支出财政拨款的0.007%。

    (四)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45.318万元,较上年增加63.83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组织员办工作经费、村(社区)党建工作指导经费。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4.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公共安排1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维修。

五.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