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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1803-00087 信息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东湖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2-12
称: 东湖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东湖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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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主管信访工作的部门,由区委、区政府共同管理,主要职责是:为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服务保障。对来访群众进行统一登记、分类处理、负责来访情况综合分析、提供和编写有关信息。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办上级党政机关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包括行政人员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3人。

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东湖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东湖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5.6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95.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5.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6万元;项目支出8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0%,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8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245.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住房公积金11.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5.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84%;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东湖区委区政府信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5.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245.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住房公积金11.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

(四)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6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一致。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4.0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上级要求,公务接待活动安排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纸、鼓粉盒等)。

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3人,退休人员3人。

2.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6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7.83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167.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16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80.00万元。

(二)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1.基本情况

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3人。

2.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0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85万元。

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107.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3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6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