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常[2017]18号
关于任免廖军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南昌市东湖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审议通过:
廖军同志任东湖区财政局局长,免去其东湖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万勇同志的东湖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贞珍同志任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局长;
免去胡薇同志的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涂勇同志任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钟华同志的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超同志任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王君健同志的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东湖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