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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公开信

发表时间:2018-04-20 10:0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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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建“平安东湖、美丽东湖”为目标,组织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奋力“平安东湖、美丽东湖”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为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东湖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欢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横行市场,破坏正常经营管理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砂霸”、“水泥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等黑恶势力;
    8、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黑恶势力;
    9、涉嫌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裸贷非法讨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插手各类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职业访民”等黑恶势力;
    10、组织实施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11、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2、学校周围抢劫、敲诈勒索学生钱物的校园欺凌黑恶势力。
    欢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法:
    1、区公安分局扫黑举报电话:0791-86812331;
    2、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3、信件邮寄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区委政法委区扫黑除恶办公室;或者南昌市东湖区阳明路189号区公安分局扫黑队,邮编330000;
    4、直接到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辖区派出所举报;
    5、到区委政法委区扫黑除恶办公室或者区公安分局扫黑队来人来访举报。
      
       

    东湖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