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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1807-00024 信息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公园街道 生成日期: 2018-07-06
称: 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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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


项目类别:社会事业类


主管部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公园街道办事处


委托单位:南昌市东湖区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公室


评价机构: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6月14日



目 录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

前言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1.立项背景 1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

(二)项目预期目标 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

(一)绩效评价目的 2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2

1.绩效评价原则 2

2.评价指标体系 3

3. 评价方法 4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4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5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5

1.项目预算情况分析 5

2.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析 5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分析 6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6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6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7

1.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订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7

2.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订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 8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8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9

六、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9

(一)主要建议及做法 10

(二)存在的问题 10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0

七、项目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10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0




南昌市关于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前言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18]30号)文件,根据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公园街道办事处、财政局的规定结合东湖区实际情况,设立了本项目。

2. 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号)文件,制定了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赣卫家庭发[2017]4号),按照操作细则对奖励对象进行确认核实以及对奖励对象进行年审,不再符合奖励对象条件的履行退出程序,最终确认对象名单再根据操作细则根据不同情况确认奖励金额发放奖励。

(二)项目预期目标

1.投入指标

2.过程指标

3.项目产出

4.项目效果

5.项目满意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考察项目的真实性、项目资金的到位率和使用率、项目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看到项目的问题及不足,不断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查漏补缺,提高项目实施单位工作效率,为今后的项目实施提供参考,以制定更合理的项目计划方案。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根据以上原则,绩效评价应遵循如下要求:

(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社会中介组织复查,与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相结合的形式,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

(2)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

(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项目投入指标(项目立项、资金落实),过程指标(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产出成本指标),效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具体详见(附件2)。

3.评价方法

本项目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调查对象和范围:

抽样方法:社会公众、服务群众、在职人员填写问卷调查。

样本数量:50份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大致分为评价准备工作、项目单位自评价、审核分析材料、综合分析评价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简述如下:

1.评价准备工作

南昌市东湖区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办公室为此次评价工作组织者,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布置相关自评工作,并委托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项目单位自评价

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对项目内容、项目组织、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填报了绩评基表,撰写了项目自评报告。

3.审核分析材料

本所项目组主要采用查阅相关文件、政策、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等资料,并通过访谈、社会调查掌握具体情况,对采集的数据做详细的分析和统计,对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实。

4.综合分析评价

本所项目组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整理,按照绩效评价要求,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 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预算情况分析

依据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公园街道办事处预算批复文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预算为476.21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实际到位为476.21万元,已全部下拨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公园街道办事处。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分析

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实际使用金额476.21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用。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资金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公园街道办事处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制定相关财务控制制度进行项目资金管理,其制度包含预算业务、收支业务、合同管理等制度。

(二)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单位根据操作细则实施,申请人先按照规定表格模板提交申请,单位核实确认,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建立奖励对象个人档案,并于次年1月15日之前将年度奖励对象名册报送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备案存档,再进一步报送省卫生计生委备案,结果公示。再根据具体名单相应对象的实际情况奖励,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管理四个环节相互衔接和相互制约,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奖励金落实到个人。

(三) 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产出指标评价标准制定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55分)

产出数量:根据实际奖励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奖励人数2000人以上,得15分;奖励人数1500-2000人 ,得12分;奖励人数1000-1500人,得8分;奖励人数500-1000人,得5分;奖励人数500人以下,得0分。

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2228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完成率(15分);

产出质量:根据赣卫家庭发[2017]4号文件对于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符合考核奖励办法得15分,基本符合考核奖励办法得10分,较少部分符合考核奖励办法得5分,不符合考核奖励办法得0分。

2017年度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均按照操作细则考核办法发放,考核达标率100%(15分);

产出时效:项目完成及时,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完成(15分);

项目实施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均在此期间完成(15分);

产出成本:成本节约率在0%以上,10分;-5%至0%之间,8分;-10%至-5%之间,6分;-15%至-10%之间,4分;-20%至-15%之间,2分;低于-20%,0分;

成本节约率0%= (476.21-476.21)/ 476.21*100%(10分)

2、项目效益指标评价标准制定情况及理由、实际值情况分析(16分)

经济效益:有效的带动经济发展,效果明显(5分),效果一般(3分);

本项目主要是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只能相对缓解奖励对象家庭经济压力,经济效果一般(3分)。

社会效益:能够改善一部分独生子女父母生活压力,对促进社会生活水平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独生子女赡养压力也会相对减少,效果明显(5分),效果一般(3分);

本项目完成后,对于家庭压力具有一定的缓解作用,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效果明显(5分);

生态效益:生态效益影响大(5分),较中性(3分)

该项目生态效益影响较中性(3分);

可持续影响: 持续时间长,得5分;持续时间较长,得3分;持续时间一般,得2分;持续时间较短,得0分。

本项目通过对独生子女父母考核奖励,对社会家庭方面产生积极作用,可持续时间长(5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检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96.00分,评价等级为优。

2.主要结论:

1.绩效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同时也可作为业务管理部门每年安排该项工作的参考。

2.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状况,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管理问题,促进单位树立绩效意识、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

3、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补充和完善本单位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以便对今后其他项目以绩效评价的方式衡量项目的产出结果和效益目标,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次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作为以后年度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参考,本年度该专项资金使用率100.00%,基本实现项目资金使用,且评价结果为96.00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相对较为良好,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可以针对此专项积极安排预算;为更好促进项目效果发展与社会监督作用,可以选择将项目资金绩效报告公开披露,信息透明化,促进项目良好运营。

六、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经验及做法

(1)项目规划准备充分。制定了较完善的活动方案,对活动对象、内容、要求、责任分工等进行了规范,使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2)充分发挥其他职能部门作用。在活动中,充分发挥我职能部门的作用,和本单位共同推动项目实施。

(2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预算安排资金为476.21万元,实际到位金额476.21万元 ,实际完成支出476.21万元,资金使用及时率较好,经济收益效果明显,可持续影响较好,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切实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生态效益较中性,有待提高。

(3建议和改进举措

需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使得项目实施能严格按制度执行,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度高,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

七、项目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本项目致力于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根据其是否符合奖励条件进行奖励,建议继续完善考核程序,对收到的申请进行严格确认考核,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备案,年审程序也应该严格按照程序审批,考核逐渐完善化。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本页无正文)

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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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